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学生处     发布时间:2015-09-29浏览次数:530

        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、各系部:

国庆六十六周年长假即将来临,为了确保国庆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,切实维护学院财物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搞好安全防范教育。国庆期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特点,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,着重强调:一是师生员工外出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防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;二是告诫学生要防火、防盗,防骗、防信息诈骗、防恐等,保管好自己的钱物,特别是贵重物品(如电脑、手机、各类证卡等);三是教育学生回家探亲,要注意旅途安全和饮食卫生。

二、搞好安全大检查,加强隐患整改工作。国庆节前各部门要普遍进行一次以防火、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,做到深入细致,不留死角,有检查记录,及时整改隐患漏洞。

三、加强节日值班。各部门务必要安排好节日值班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,坚守值班岗位,做好值班记录,及时发现、处理、排解和上报突发性事件。

、做好学生宿舍和留校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。留校学生要提高警惕,加强个人贵重物品的管理,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,不准在宿舍内留宿外人,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,并立即向值班人员和保卫处报告。宿舍主管部门要严格宿舍管理, 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值班人员严格会客登记制度,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宿舍,切实把宿舍看好把严。

五、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,对做好国庆节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,接此通知后,务请结合本部门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对部门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制度、措施不落实,发生案件、事故的,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六、及时进行情况反馈。各部门在假期如发现危及校园安全的问题和苗头,须及时采取措施,较大的问题须向本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卫处总值班室报告(联系电话:新校区64689110、老校区13705515597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 卫 处

一五年九月二十八